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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人签订了一份宾馆转让合同(9月5日)宾馆在装修,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对方答应在在10月1日装修好,并且保证协助办理营业执照、消防证、等后续的开办宾馆的所有手续(上述要求合同写明),合同且要求交付定金10万元,到签订合同时对方要求支付15万,(合同转让价为66万)否则不给签订合同,没办法就交了15万定金。到10月1日宾馆没有装修好,我就去办理其他营业手续,结果消防部门说此房屋为军事管理区,没有办法办理,我就去找对方,对方说那就算了,我给你退定金,给我退了10万元,剩下5万元,一直拖着不给,我能要回5万元定金吗?可以按定金法则要回双倍定金吗?谢谢

其他 2014-04-02 23: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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