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邳州270省道北段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 2014-04-04 13: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30倍。
  • 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
  • 根据征地区片地价及地类确定补偿标准,可来电咨询,专业土地法务律师为您解决。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建设项目是高速公路修建吗?土地是耕地吗?有公告吗?安置补偿方案有吗?详细咨询来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