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问:庭审中我方提出对对方在合同上的指纹进行鉴定,庭审笔录也是如此记录,在休庭时双方核对笔录时,对方核对完在笔录上签字后,我方将“对对方的指纹进行鉴定”更改为“对对方在合同上的签字和指纹进行鉴定”,并在修改处按指印,请问是否有效,否则是否应以修改前为准,是否影响鉴定。

诉讼 2014-04-05 21: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