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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可是我们婚后买的房子还有贷款没有还,我不要房子,想把我的那半房子转入他的户下,请问我还用承担贷款偿还吗?我的那一半房子可不可以转入孩子的名下啊,孩子3岁

离婚 2010-03-18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是婚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你们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分得住房的一方偿还贷款,但在未过户之前,此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房子在还清贷款之前不能过户。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在离婚时,你们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分得住房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向另一方按该房屋现在市场价格分给款项。若想将另一半房产,过户于孩子名下 ,应争得抵押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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