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1.我是2013年在清远某个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6月份时收到收楼通知书,当时去收楼时,因开发商未能提供三证一书一表,关键的峻工备案表,开发商说因为是分期开发,所以要等整体建好之后才能出该证,请问没有这个证,我可不可以不收楼呢?2.开发商催我交物业管理费,由6月份通知收楼的时间开始计算,请问这合理吗?开发商说,因补充协议里说明,当“商品房具备验收合格条件时”需交付物业费

其他 2014-04-08 23: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