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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六兄妹共同共有,协议约定每人平均1/6份额,没有析产,2008年老三因家境出现经济困难急需用钱,老三将个人共有房屋产权证按1/6份额出售给老大兄长,老大为了得到这份额产权,他欺瞒了另三个共有人,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上缺少了这三个共有人的签名,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份额.在签订合同时,卖家老三要求8000元一平方米,买家老大乘人之危将购房价压到3000元才愿意购买,卖家老三当时想尽快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只好同意,签订合同后,买家老大付了全房款,卖家老三也将房屋共有产权证交给了买家老大,事后,老大一直不敢公开此事,所以,六年来一直不能办理房屋共有产权析产,也没有要求老三办理产权过户,直到2013年9月老大病故,老大妻子(没有孩子,没生育)继承人办理了继承公证书,在2013年12月继承人和其他共有人一起办理房屋共有产权证析产,这时老三与老大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此事才公开,被欺瞒的三个共有人很气愤,不同意这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屋共有产权证析产后,每人桉1/6份额,而卖家老三这时也拿回了本人的房屋份额产权证,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同意把卖家老三的房产证交给买家继承人. 请教律师:由第三方(即房屋三个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的共有人)起诉:老三与老大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法院判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方属不属于违约,卖家要不要赔偿买家继承人的楼市升值涨价款啊。谢谢!

其他 2020-04-25 09: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老三家卖房子份额给老大家,其他共有人去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会不会受理,可能存在疑问。
  • 价格欺诈,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 产权主体有问题,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 您好,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通过法院的诉讼
  • 需要确认合同效力之后在确定责任的归属,律师维权代理可同我洽谈。
  • 合同无效,自然要赔偿损失的
    【追问】是第三方共有人起诉,如果,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卖家未起诉,卖家也要赔偿楼市升值涨价的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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