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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养了条无证的狼狗,咬到我女儿。双方就未来潜在健康风险存在不同认知。对方答应赔偿医药、交通、营养、误工相关费用,可是一定要在协议上注明“以后无论我女儿发生何事一概与他没有关系”,这对我和女儿公平吗?我能不能答应对方的这个条件? 若起诉,需要起诉对方家庭所有成年人吗?因为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养的狗,反正是他家的。这个责任是家庭中所有成员承担,还是某个人承担呢?户主是个60多岁的人,已婚,儿子以前有过精神病史,已婚。 关键点,我应该告谁? 盼律师指点。

其他 2014-04-09 1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据你所述,打官司不是很实际,即便是打赢了,法院也不会支持你女儿以后出现其他问题由对方负责的主张。建议积极协商,适当由对方在实际损失基础上再额外补偿些。
    【追问】徐律师,您解答的很详细,真是个热心人,非常感谢!我的意思是这样,要求对方先把实际发生的费用赔给我。以后万一出现什么情况,并且有证据证明与狗咬有因果关系的话到时再主张权利,要是现在就答应他的免责条款,真到那一天岂不是一点胜算都没有了吗?
  • 一块告上,免得麻烦。
  • 需要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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