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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刚学完室内设计然后自己在网上发布的求职信息,后来这个**广告公司就给我发了面试的信息。我是2009年12月31日开始试用的,去上班也没签合同啥的,我应聘时,老板说看能力给工资还说试用期为三个月,结果第一个月就给了四百,应聘时还说,上班时间是早上8:00-18:30,只要不是自己的工作拖时间,超过下班时间就有加班费,但是一从来也没给过,每天至少要上11个小时的班,应聘时并没说要提前一个月说,我3月4号那天早上跟她说的不干了,老板才说我没提前一个月跟她说,还说不知道给我工资还是不给工资,然后5号我就没去上班了,15号是我们那发工资的时间,我打电话老板不接,昨天我给发了信息说,让她扣剩下的给我就行了,只要把我这一个多月来回上班用的路费给我就行了,人家今天说,没办法,不能因为我开先例,我问她是不是一毛钱的工资也不给,人家不说,打电话也不接,我真不知道她这样是不是合理的,如果不提前一个月说是不是一毛钱的工资都没有?

仲裁 2010-03-18 22: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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