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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3个月,签订的试用期告知协议。后面以考核不合格为由,给我延长了试用期2个月,5个月未交任何社保,现在我拿了转正的工资,但还没签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是否可以立刻辞职走人,?是否会负法律责任?

其他 2014-04-11 14: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们单位在试用期不给你缴纳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企业需要在员工进入单位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现在在这个公司干了,你可以以该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提出辞职,并要求该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 您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等。
  • 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用人单位已违法,你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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