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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承租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时间是半年,2010年1月10日-2010年7月10日,承租方已支付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合同内已注明如提前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3月15日租户向我提出要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我退还从3月16--4月10日的租金。请问我的房子是月租也不是日租的,而且他并没有按要求提前30天通知我,应该把这半个月的租金退还给他吗?

其他 2015-10-29 07: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扣他一个月租金,并让他再付一个月租金做违约金。
  • 租房违约金和押金是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其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河约定违约金之分。 违约金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 按合同约定办理即可
  • 按着合同的约定办理。
  • 按合同约定办理,并可要求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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