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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小的包工头,2013年在一家建筑公司分包了一个工程的泥工工资,于2014年1月25日工程完工经建筑公司人员收方,结算总工资,建筑公司也出具预支的工资及欠的工资证明,去找老板,可老板不知去向,老板是建筑公司总经理也是法人.我去找建筑公司财务人员,可是财务没有钱,说老板在外面借钱太多跑了,我去找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人,发包单位是政府单位负责人说你的老板在外面借钱,被借钱人起诉法院,现建筑公司工程款被法院冻结,叫我去法院起诉,我到法院立案了,建筑公司老板的律师到法院说欠民工工资是真的,要求我一起经法院调解,最后在法院调解下建筑公司认支付工资款,法院出了调解书,到了建筑公司财务员说帐上一分钱没有,建筑公司就给我写了付款委托书[说明是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及欠工资多少钱]也说要求发包单位在建筑工程款内优先支付农民工资.我又去发包单位,发包单位负责人不同意支付,我对发包单位负责人说;你们把欠的工资款支付给建筑公司,他也不同意.请问我还是去法院,还是把所欠农民工工人叫去政府,我担心人多去合法吗/会不会对政府不好。

其他 2014-04-14 15: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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