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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8月初在正常工作中,头部受到机器挤压伤,住院22天。一直到现在,单位除了支付我的医药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今年向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并申请工伤赔偿。但单位领导说:单位从建场以来,从不承认有工伤条例,帮你支付医疗费都不错了,谁知道你是不是违章操作?还会有什么赔偿? 请问我该怎么办? 另外,我单位从未办过工伤保险,在我受伤后才办理的。

其他 2008-02-18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事项进行赔偿.若单位不予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强调的是:纵使你的单位一直没有给你交过工伤保险,也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事项进行赔偿,所需费用由单位支付。
  • 建议聘请律师,在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 建议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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