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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山已居住了很多年了,是不是要回原籍才可以办理离婚?可不可以在中山民政局办理离婚,不用到法院去办可以吗?

离婚 2014-04-14 15: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 你好!在中山只能去法院离婚。
  • 如果你们在中山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中山的法院诉讼离婚;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 若有一方在这里办理了暂住证,则可以在这里协议离婚的,但要去法院而不是民政局
  • 具备居住条件的可以在中山起诉离婚,处理可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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