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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下 建房合同书(承揽协议) 建房合同书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建筑项目:富士新城综合市场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二、建设地点:富士新城综合市场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以上建筑材料,以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进度。此外,甲方必须购买2只加仑桶储水备用,避免水厂停水时无水施工。甲方必须备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50天,自标高正负零点零零开始施工算起。五、承建工程价格:1、捣制地面以下混凝土50元/立方米2、砌地基石方18元/立方米3、打地梁10元/米4、主体工程,从标高正负零点零零以上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元,平方数以投影计。主体工程含抹内墙面等。捣制各层楼面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施工人员承作所需的劳务报酬和加菜钱等费用。5、打地台4元/平方米,乙方不包清地基。6、乙方按甲方要求挖制化粪池1只,从挖泥到全部完成至能够交付正常使用,全部费用共450元,人工钱在工程完工后再一并结算支付。7、砌顶层围水墙,每只砖0.15元,不包抹围水墙墙面。六、施工安全要求1、乙方明确自己有与承揽建设的私人住宅工程相应的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和资历,而且明确其施工人员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历,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期间,对工地的每一个角落进行安全巡查,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管理、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全面控制施工现场的\"人、机、物、料、环\",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如需参加有关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其在施工场地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七、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乙方必须严格、全面、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合格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技术人员监督检查。2、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4、因甲方不正确要求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而无法协商一致的,同意提交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有责任一方承担。6、经过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仍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作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一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八、工期延误。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九、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工程款,以后将按工程进度付款。每层捣制封顶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楼层的部分建筑人工钱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余下的人工钱待整个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全部交给甲方使用后3天内全部付清。十、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5、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贵港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7、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其他原因需要停止施工的;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十二、其他。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手模): 身份证号:乙方签字(手模): 身份证号: 时间

其他 2008-08-12 1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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