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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我家打了一场官司,二审下来,我们还是不服,想到高院申请再审,请问律师,我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要注意些什么?谢谢!

其他 2014-04-16 12: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在二审判决书收到后的6个月之内申请,材料和一二审一样的,复印件即可,写个申诉状,不会网上模仿下,法律没有要求固定格式。放心吧,但是没有法定理由申诉也是无用,建议服判。
  • 一、申请再审六个月内提出。 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 一般需要准备申请再审状及证明判决错误的证据材料。
  •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和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应按照原审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证据线索。   
  • 面议律师。,。。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 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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