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看好了一家商场的墙面,今天去签合同时,工作人员要求我先交钱(三个月的租金和五千多的押金,共八千多)才拿合同给我看。这样不是太不合理了吗?如果合同有某些不合理的要求,那我不是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了?还有什么公平可言,签合同又有什么意义?

其他 2010-03-23 07: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