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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朋友从03年恋爱到08年,在2000年时(他原配妻子由于犯罪已入狱,判刑12年),在他与原配离婚期间,出于种种原因,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正式离婚!我不想再等他了,于是提出分手,可是我们在恋爱期间(05年12月)买了一套住房,现在已出租,部份首付款是由男朋友出的钱,房产证上和贷款都是以我个人的名字签定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分配财产呢?

调解 2018-09-14 16:3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双方应举证各自所占份额,如果不能举证,一般应平均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
  •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 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
    《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因此,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 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房产应当属于你个人财产,他出的钱您应该返还。
  •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房子应当归你所有,你与对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期间双方共有的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你好! 可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最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北京律师祝永根
  • 按共同共有处理。
  • 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对于对方的出资,你可以作为债务予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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