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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售楼部从开始看房到交首付款再到签订合同时,我们问该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是多少时?售楼部的人员中从售楼置业顾问到售楼经理等所有人都给我们这些购房户说的是18%、19%最高不超过20%; 我们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当时没有粘贴房屋平面图,我们询问时,售楼人员说:“到时合同统一盖章时就会给你们把房屋平面图粘贴上的,请你们放心! ”结果我们拿到合同时房屋平面图的确粘贴上了,但就是没有任何尺寸,我们再询问时,售楼人员说:“这个不影响什么?”; 该商住楼在物价局备案的公摊面积为28.33%,目前的公摊面积却是29.88% 房子合同约定本应与2013.12.31前交房,可到今日还没交房,2014元月开发商倒是电话通知过,但去了不让看房,要办完一切交房手续,一次性给钥匙验房,中途因为很多购房户强烈要求,最后看了2房子,但是因为房子装修结构等问题,开发商答应修复解决。因为此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交房。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减少公摊面积,并支付交房延迟的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予以退房?! 谢谢!

其他 2014-04-21 1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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