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老板是香港人,他说因为在大陆他没有亲人,就信任我,想用我的名字注册大陆的公司,他说法人代表不是我,我不会牵涉到法律现任,请问我可以答应吗?如果出事了, 我可以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吗?

公司成立 2010-03-24 14: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的签名是有法律法律效力的,对外要承担股东有限责任。
  • 有违法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也要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企业违法有以下几种情形: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