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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今年2月8号(农历十二月二十五)到2月21号(农历正月初八)因过年放假,22号(正月初九)开始上班,就是整个二月份我们只上了14天班,最后公司给我们结工资的时候是按17天来算的,14天加3天法定假日,这样很多员工的工资只有500多块钱,他们说是按日薪制来算,我想问下公司这样发工资合理吗?我们公司实行的是22天制,东莞这边的最低工资标准时770,谢谢!

其他 2010-03-24 22: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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