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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目前遇到一个借条问题如下:我借款给一位朋友.总计4万元.利息10000元/月,经多次催促不还利息.我计划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请问借款人写的欠条是否符合法律效应,怕他通过借条钻空子? 借条内容: 今借到xxx人民币肆万元整元,利息每月1千贰佰元正. xxxx字 2014年xx月xx日 问题如下:1,签名处写(xxx字),借款人名字后有一个字会不会混淆借款人名字? 2,借条未明确说明还款日期怎么办? 3,他还欠我2万元利息没还,欠息说明写在借条背后是否有法律效应? 请律师帮帮忙,谢谢!

其他 2014-04-25 10: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签名虽多了一个“字”,但不会构成歧义。 2、未注明还款日期,20年内可随时主张。 3、利息款如与该借条无关,可作为另外的借条。如与该笔借款有关,可作为证据。 另。利息不能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支持。
  • 1、综合确定,原则仅签名字即可 2、随时可以要求还 3、在银行同期四倍利率的利息有效
  • 综合确定,原则仅签名字即可
  • 有签名就可以了,但是注意身份证的名字和签名一样,不然比较麻烦,没约定还款日期可以随时叫他还,利息约定过高,法院会调至银行同期四倍利率的利息
  • 签名即可。随时主张。只要确认并且不超过国家利息4倍之内的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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