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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今年58岁 2014年4月初跟别人一起来青岛崂山区的(没有劳动合同)工作了半个多月 4.20号下午在工作时 致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离断 现在食指缺失前1.5节 中指、无名指、小指(近手掌处离断)已经接上还未出危险期不过正在治疗是否可以工伤认定 想请律师解答一下 并作全部代理 赔付事项 费用标准等

其他 2014-04-27 0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收集证据,需要看对方单位是什么单位,如果是企业可以认定工伤,如果个人或属于雇佣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需要选择最有力的方式解决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鉴定。再进行赔偿。如需帮助,可以当面详谈
  • 可以工伤认定,可能能定六级伤残,赔偿额较高,伤残赔偿大约30多万,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律师费一般按4-6%收取,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追问】谢谢你的解答 具体是在工地上发生的事故 (没有劳动合同)现也不清楚对方属于(个人)承包方还是公司 如果认定不上劳动关系 起诉雇主、发包方等大概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律师费也是按比例收取吗 ?
  • 如果是在公司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首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再根据级别主张赔偿。如果认定不上劳动关系,就属于雇用关系,可以起诉雇主、发包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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