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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离婚,我不想离。我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4-04-27 01: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积极应诉答辩,主张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 可以不同意离婚
  • 可以拒绝,如果对方坚持,建议早做准备。
  • 您可以不同意离婚,在此情况下法院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的。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 积极收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然后应诉。
  • 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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