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妻子离婚后,法院判决我每月给付抚养费为工资的28%,我按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原妻却不断地向我索要每年奖金的相应份额。我每年的奖金是3000-7000元之间。现在每月给付抚养费为600多。我觉得,(1)作为一个县城的生活水平,四岁女儿的生活教育费用不会超过一千元,我每月600多元的抚养费可以满足需求;(2)我父母年龄都已超过七十,亦需要赡养,不能顾了孩子扔了爹娘;(3)我每月都要交付1000多元的房贷。这样算来每月两千多元的工资实在是捉襟见肘,再加上人情世故每月下来基本上是月光族,就指望年终奖金发下来之后还一下亲戚们的借款。(5)原妻离后未嫁却刚刚买了十几万的汽车,说明女儿的抚养费用不是不够用而且很宽松。请问法官,我有理由拒绝再把奖金拿出28%来支付抚养费吗?谢谢。

离婚 2010-03-25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