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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政府的一行政单位做保洁员,到现在干了7年时间,前4年是A物业公司管理开支,后3年换成了B物业公司管理开支,法人代表和单位名称都变了。在这7年中,这两家物业公司都没有给我签合同、上保险。在有一天下班时,B公司的一个直接管我们的一个小领导突然告诉我明天不用来上办了,我已经被辞退了,我对此不服,曾去找过B公司的主要领导,领导说经济不景气,需要裁员,什么补偿也不给。我不服想找劳动仲裁,可我有两个问题不太清楚。 1:他们这样辞退我算不算是违法辞退?我该得到怎样的补偿?是几个月的补偿? 2:我的工作年限算几年,劳动局的人说年限只能算3年,对吗? 3:我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要求补上差额部分?谢谢各位律师

其他 2020-06-06 21: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实习期间不算入正式工作时间。  所以8-12有4个月。赔偿半个月的月工资,详见如下: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  另外为提前30天通知本人,公司应再当赔偿一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在劳动者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员工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另外,应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自工作后1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是否实习期、是否有缴纳社保等情况。并注意保留各类工资及工作凭据。
  •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可以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二倍赔偿。2公司 b补偿6个月。3可以补
  • 1属于违法,可以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二倍赔偿。2公司 b补偿6个月。3可以补差。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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