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 一行政单位做保洁员,到现在干了7年时间,前4年是A物业公司管理开支,后3年换成了B物业公司管理开支,法人代表和单位名称都变了。在这7年中,这两家物业公司都没有给我签合同、上保险。在有一天下班时,B公司的一个直接管我们的一个小领导突然告诉我明天不用来上办了,我已经被辞退了,我对此不服,曾去找过B公司的主要领导,领导说经济不景气,需要裁员,什么补偿也不给。我不服想找劳动仲裁,可我有三个问题不太清楚。
1:他们这样辞退我算不算是违法辞退?我该得到怎样的补偿?是几个月的补偿?
2:我的工作年限算几年,劳动局的人说年限只能算3年,对吗?
3:我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要求补上差额部分?谢谢各位律师。

其他 2014-05-19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