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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开以商承诺小区的地上车位不对位收费。但小区建成后,物业公司开始对外出售,有业主到房管局反映情况后,出售被暂停。没过几天,物业又以对外租赁的方式收取业主的租赁费,对小区业主共有面积进行租赁,是否违法,业主应该怎么维权呢?请指教!

其他 2014-05-04 20: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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