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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他总是不断的勾搭女的,现已对我实施家暴3次了,我提出离婚, 1、结婚前的彩礼+订婚定金共8万元,订婚三金(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共计50多克,这归男方有还是女方有? 2、三斤中金项链和金镯子共计40多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男方偷着变卖,说是还账了。如果三金归我所有,我能通过折现的方式直接让男方还钱么?

离婚 2014-05-05 17: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彩礼无需返还。 2,三金已经变卖,消费了,无法分割。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您好,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的,彩礼不用退还
  • 首饰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彩礼不退。
  • 1.归女方所有。 2.可以让男方还钱。
  •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只有在以下三种方式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你们办理结婚证而且生活在一起,不需要返还彩礼。 2、三金虽然归你,但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是有权处分。
  • 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的,彩礼不用退还,但以现存为准,已不存在的,也不能要求对方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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