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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分城镇居民我孩子因车祸死亡,对方让我出居住证明,我在城区有房且居住2年多了,派出所因我户口不在居住地为由不给出居住证明,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4-05-17 10: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以户口登记上的为准,但是在城市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待遇。前提是需要办理过暂住证。如果你没有办理过暂住证,派出所没有依据当然是不能开具的。
  • 根据天津市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主要以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性质(非农户口或农业户口)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如果外地农村居民或天津市农村居民事发前一年以上在天津市市内六区或滨海新区辖区内工作有稳定收入并且在辖区内城镇建制的区域内居住并提交详实的证明,可以按照天津市非农业户口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如果事发前当事人是天津市其他四郊五县城镇居住或工作的,则不符合上述条件,不能按照非农业户口赔偿。交通事故死亡案件赔偿项目有: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65万左右,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左右,丧葬费2.5万左右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如果需要专业律师帮忙,请来电咨询,或者预约时间来我律所咨询。
  • 你好,需要看看具体情况,也即当地的居委会,可以出具相关的证明,以及单位的社保等等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咨询
  • 居委会如果了解情况的,也可以开证明。
  • 可以提供房产证明,有单位提供单位证明
  • 孩子今年多大了?有孩子入学证明吗?或者就业单位的证明。
  • 您好,视具体情况。
  • 你可以提供租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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