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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离婚十四年,当时离婚时是法院判的,孩子是判给我的。自离婚后就再也没跟孩子的父亲联系过,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现在孩子要出国留学,可是办理签证时有些手续要父亲签字,因为孩子未满十八岁,没有父母双方的签字,有些手续就无法办理,我也尽力去找孩子的父亲了,可就是没有一点消息,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父亲对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14-05-06 09: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给离婚判决是不解决问题的,孩子的监护权自然属于在生的父母双方。
  • 你们已经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你可以直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给办理签证的人看,证明你们已经离婚了。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但是签证的说抚养权不代表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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