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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8年了,离婚协议上写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全归女方。其中有套房产被前夫拿去银行做抵押了.(房产写的前夫的名字)我还能要回来不?银行有没责任?

其他 2014-05-06 11: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要回的,银行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根据你的描述来看,该房子是登记在你前夫的名下的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银行有理由相信对方有权处分该房屋的正当性,有理由相信对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是可以要回的,银行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根据你的描述来看,该房产是登记在你前夫名下,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对方是可以处分该房产的
  • 你好,你可以依法主张权利。若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你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以要回房产。但是银行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当时你前夫所办理抵押时是合法的,所以银行方面没有责任。
  • 你好,银行没有责任。可以作为权利人,撤销其无权处分的行为。
  • 可以要回。银行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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