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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3年零9个多月,房子是婚前以他的名字贷款买的,首付2成,婚后还清的贷款,结婚两年时我娘家父母给我买辆车名字是我的,我们婚后还有一点存款,没有子女。丈夫与同事在2010年2月发生婚外恋,对方也是已婚,他们已承认事实但我没有记录证据,现丈夫提出离婚,我该得到多少财产,如果我有证据那对我有何好处?什么又能称为证据?谢谢解答

离婚 2010-03-29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以房地产权证时间区分共同财产。 2、机动车、存款平分。
  • 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同时对方应当适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1、婚后房子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车与存款均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婚后还贷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你父母给你买的车应算对你们夫妻的赠与(没有其他说明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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