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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签订前,卖方口头说明本房屋为其唯一性住房,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但有中介和第三方人员在场。 购房合同签订后,房屋过户前,卖方因其他原因造成其名下另有房屋,我们买房本可以享有的一部分国家优惠政策不能再享有,也就是需要我们再多交一部分钱。 请问这部分钱应当由谁进行交纳?

其他 2014-05-13 07: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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