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2013年1月1月18日早上7点50分去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交通认定书上主要责任是对方,我负次要责任,后面公司也申请下来工伤,事故中我左脚受了伤,膝盖处交叉任带重建,两侧负任带修复,事故发生到现在都近四个月了,向人事部提起做伤残鉴定的事,人事部都支支吾吾,没有明确回复何时可以去做鉴定,只回复没这么快,并且在住院时期我自己也垫付医疗费五万元,昨天人事部回复要等报销好再商量该如何归还,既然工伤认定了下来,我还有责任去承担医疗费吗?如果鉴定为六级伤残,我该怎样维护自己,能不能享受残疾人应有补助,公司又该怎样承担应有责任?在公司也买了社保,家里也买了农村合作医保,面对这两个保险对我有害还是有利?我姓杨,是个上班族,不懂什么法律,还请你们公证处帮忙指点好吗?谢谢!

其他 2014-07-22 0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