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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0年从3月1日在东莞贸易有限公司开始上班,由于某种原因到18日辞职(此期间是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老板同意并答应在本月月底付清工资,但是我今天(3月30日)去拿工资。老板不但不给而且出言不训说我打扰他工作,以忙为由叫我下个星期去拿但是具体哪天也不告知,我去劳动局要求调解,不但没有调解也跟着说等下周再说,因为他们是本地人,都是认识的!

公司成立 2010-03-30 23: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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