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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离婚的。因为我在离婚前独自带孩子3年,精神疲惫,孩子爸爸在天津做生意,孩子爷爷奶奶在兰州,考虑孩子在兰州受教育会更好,就把抚养权给了他们,谁想2年来,孩子爸爸一天也没带过孩子,孩子交给她姑姑带,孩子因此心里有很大的阴影,性格古怪。我是一名教师,以前说好孩子假期我可以带,但自从离婚就只能到兰州看,而且是当天看当天送,孩子送一次哭一次,我也心里不好受。今年因为孩子要上学,他们让我带一个假期,给孩子教点知识,假期还没过完,他们因为孩子的亲戚来看,就让我送回去,孩子哭着不回,好可怜,跟他们商量他们拒绝,因此我想变更抚养权。 补充:孩子她爸爸没工作,一直在天津做生意,不知为什么今年回金昌开了个商店,生意不太好。也没房子。我在金昌的市上学校工作,工资固定收入在2000元以上,有房。因为工作性质,孩子可以跟我上学,时间比较充分。我妈妈退休了,也答应帮我带。

诉讼 2008-08-18 22: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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