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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为孩子读书考虑,想把房子转给我(房子是妈妈一个人很早买的,没有负债,没有按揭),现在妈妈想转给我一个人,可媳妇要求她名字也写上去,妈妈和媳妇的关系不好,所以妈妈怎么都不同意,《1》请问如果妈妈现在把房子转给我(不写媳妇名字),是否可以这样办手续,需要什么手续资料吗?如果偷偷的办手续,这样可以吗,不告诉我媳妇)日后如果离婚我媳妇是否有份。 《2》房子转给我之后,以后媳妇要求再加她名字,这样是不是可以再办理。(依我妈妈的意思是怎么能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 《3》如果转有难度,可以不可以把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主要是孩子读书要用到的父亲的名字。(这样一来如果离婚,我媳妇会有份吗,) 很多年前我母亲很辛苦的才买下这么一套房子,还让给我们住,媳妇与妈妈的矛盾有来已久,麻烦给我个你们的专业意见。非常感谢

离婚 2014-05-16 23: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要办公证,当然可以办的。日后离婚,那要看你怎么办了,如果赠与,那要明确赠与给你一人。如果买卖,媳妇有份,婚后买的。 2、可以将你的名字加上去,离婚你媳妇还是有可能有份,按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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