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前妻于2009年1月因病过世我和前妻共有两套房子和3万多元存款。2009年6月我买了一辆5万多元的汽车给儿子开,。2010年2月我另组建新的家。儿子和儿媳提出要继承我前妻的财产。请律师帮助解释我儿子如何继承以及激承比例是多少?儿媳有继承份额吗?

调解 2010-04-01 0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儿媳没有继承权。两套房子和3万多元存款是你与你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才属于你前妻的遗产,在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了的情况下,就由你和你儿子继承。可将两套房子评估折成价款,再加上3万多元后,减去一半,另一半就由你和你儿子继承,也就是说,你儿子可以得到总钱款的四分之一。
  • 一半有继承权。
  • 两套房子和3万多元属于你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先析产你得到一半。另一半作为你前妻的遗产,在你前妻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你前妻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即由你、你们的孩子、你前妻的父母平均分配。儿媳没有继承权.
  • 两套房子和3万多元应当属于你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你一半。另一半作为你前妻的遗产,在你前妻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你前妻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各继承人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现在你前妻趵的财产中,两套房子(假设价值都一样)和3万存款,有一套房子和1万5仟元,应当作为遗产由你、你们的孩子、你前妻的父母平均分配。你儿子继承的部分属于你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儿媳不再单独继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