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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2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协议上规定我持有抚养权。孩子2008年出生。但是2014年5月1日,前夫以带孩子回北京平谷玩为由,带走,并不归还。孩子由平谷的爷爷奶奶看着,前夫则在苏州。我经过多方面劝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在,他们不接我电话,我让我看孩子,请问我能否向司法局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 2014-08-11 08: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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