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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前方一辆轿的在快车道上撞倒一骑电动车的人(女)躺在地下,肇事车辆没在现场,也没有任何标志,我驾车在快车道上直压到碎片才知道有事紧急刹车已晚,撞伤轿的司机,又刮了一下骑电瓶车的人,经治疗一个月当时头部受伤较重轿的司机出院了,外伤较轻的电动车人说腰疼到现在不出院,而且还保全了我和轿的司机的车,我已向交警大队交付医疗费2.5万元,现责任书一下:第一次事故责任他们各一半,二次事故我的全责,不知这样判合理吧?责任书一下他们知道我的全责,都要告我,我怎么办?大概分别要赔偿多少?谢谢

其他 2010-04-01 15: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觉得责任认定没有问题,还是腾出精力应诉吧。 鉴于案件比较复杂,赔偿也很烦琐,涉及交强险等,最好聘请律师代理整个事情。 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 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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