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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沈阳市于洪区一个不算偏远的小农村,2008年的时候我男友家给我出钱8万,我就在我家那里承包6亩土地,期限是30年,我还剩有20几年的使用权,其中包括一个700㎡的养殖鸡舍,其中有2.5亩在村东头,而鸡舍也在这里,另外的3.5亩则位于在我们村里人叫马家壕的地方。 其实这块土地我是从我舅舅手里重新承包下来的,他是当时名义上的承包人,真正出钱的是我的表姐和表姐夫,因为他们不是本村人,所以以我舅舅的名义来承包。后来我表姐和表姐夫不想经营了就转让给我了。 我们三方在2008年5月27日时于当时的临时村政府更改的“土地承包合同”,当时更改很是波折,因为当时我想跟村里重新签订一个“土地承包合同”的,当时的村主任不在,有一个给我们更改的村干部说,“郭主任不在,我们不能碰他东西,我在原合同上给你改也是一样的”。 结果原合同是一张只有A4纸一半大小的纸张,只把我舅舅的名字用笔划掉,再写上我的名字,然后在更改的地方盖个章也就完事了。我说你们是不是还得改底合同啊,这种合同起码的有2份吧,那村干部又说:“现在新的村政府正在建盖中,我们现在用得是临时办公场所,底合同现在找不到了,找到了再给你改,你们回去吧,有你这个是一样的”。 我拿着更改后的半纸合同和一张当时我舅舅承包给村政府钱的收据 后来我母亲说想养殖花卉,就租了4个花棚,鸡舍也就租出去了,然后2010年年底向农村信用社贷款30万,其中10万是以我和我丈夫的名义贷的,我母亲名义贷了10万,又以亲戚的名义贷了10万。 结果赔了,30万一分也没还上,我不知道这30万我母亲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怎么赔了,我只知道钱都没了。后来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我母亲,强制判决这30万全部由我母亲来承担偿还。 2011年母亲花卉赔了,30万也还不上,她就到处躲,后来躲到石家庄去了,说在那边认识人要开货站,先先后后在我手里拿5万元左右,又以我的名义办了信用卡给她刷,然后她还到处借高利贷,借了多少钱,向多少人借我一点都不知道,后来我知道的一件事是她为了借高利贷把我的“土地承包合同”拿去做抵押了,人家现在要2万才可以赎回这个合同。 2012年3月初,村政府给我母亲打电话(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联系上的)说村东头土地地上物鸡舍动迁了,让她赶紧回去跟着丈量签字,直到完事后她才打电话告我鸡舍动迁了,给的动迁补偿款是23万2千,土地没算呢,钱是2个月以后给,说打她卡里,钱下来了就给我,然后她面都没跟我见一面就走了。我当时特别纳闷,鸡舍明明是我名下的,为什么要找我母亲签字,不找我来签字,直到我母亲说钱下来就给我,合计打谁卡里都一样,最后也是给我我也没想那么多,这件事就算了。 可这钱一拖就拖到2013年9月份才给,所有人都通知给钱了,只有我们家没有,后来才知道,因为我母亲欠农村信用社的钱,这笔钱被农村信用社给冻结了,我去村政府问为什么,人家说很正常你母亲钱银行钱,现在她再别的银行账户有钱了当然要冻结了。然后我就问鸡舍明明是我的,当时你们为什么不让我签字。当时负责负责通知的那村干部大姐特别理直气壮的跟我说,我当然我有合同了,合同上写的就是你妈名。我当时心里就乱了,我心想不可能啊。我就说你让我看看合同,我才信。她又说合同都在镇政府管理呢,没在村里,镇政府没有特批条谁也看不了。我就去找村主任,村主任还算好说话,看我可怜,然后就说我去给你看看吧,看看合同写的到底谁名,结果给我个最最出乎意料的结果就是镇政府根本没有这块土地的任何合同。 随后没几日我的鸡舍就给强拆了,我不同意拆,当日我就让我哥陪着我去照相,找拆迁队说理,去了以后相机被抢了不让拍,于洪区派来的负责人跟我说钱已经给你们了,究竟是谁名我不管,那是你们的事,你要是有理你就走法律程序起诉去,我管了不你这事。看也不看我就走了。 事情还没完,2014年春天,我突然听说土地也要开始发放补偿款了,1亩地能给到5万多呢,我心想这钱够还信用社了,可以不欠银行钱了。 结果这有一个大磨难等着我呢,我前几日回村政府问土地动迁补偿款什么时候给。现在姓张的村主任跟我说那地不是你的了,也不是你家的,是别人家的(张家),然后就跟我说你没买这块地之前就跟张家就纠纷,后来我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张村主任给我解释的),在2001年的时候最开始承包地是6亩是姚家,是在村东头承包的整个6亩土地,紧邻主要干道旁,所以当时的姚家就盖了鸡舍,大概在03年或04年就转手给了我表姐和舅舅他们。然后那时候村里说要重新分地,不知怎么划分的,把村东头的整6亩地给分给张家的,包括鸡舍,因为鸡舍是承包后才盖起来,都划分给张家我表姐和舅舅家就不干,而张家非得就要那块地,当时我听说张家曾经放下过狠话,给你们家鸡舍都推了,我让你们养鸡不给我地。这事闹的挺大,都说要到北京打官司就去,后来当时在任的郭村主任给调解的,把村东头有鸡舍的2.5亩地给表姐他们,额外在马家壕补3.5亩地。我们同意,然后就像我开头写的那样。 而据说张家私下去找郭村主任2人签了个合同,前几天人家拿出合同到村委会说土地是他的,章也都齐全,说符合法律效益,内容大概是:不动迁时鸡舍和后面的1亩地有我们来使用,地上物鸡舍动迁归我们,如果那块土地真动迁了,土地就要会还给张家。 这回事我们谁都不知道,那签合同的郭村主任也早就进监狱去了,我心想这跟一房二卖是不是一个意思啊,一块土地怎么能分给两家呢,我一共6亩地,我的土地呢,这第一批动迁我就没了2.5亩地,是不是再动迁我那剩下的3.5亩也没有了?然后跟我说承包地只有使用权,土地是村里的,动迁赔偿也是村的啊。 我现在手里只有一个当时给村里交钱时的收据,现在村里不承认说我这个可能造假的

征地补偿 2014-05-19 14: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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