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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是06年认识的,08年开始交往,5月份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尤其是在我怀孕期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婚后我没有上班)加之没有良好的生育环境,在多次与老公沟通无果,特别是在老公屡次谩骂、羞辱我和我的父母的情况下,我于8月4日做了药物流产。当我在小产休养期间,老公更是不断挑衅,指责我骗婚,并携其母到我娘家大闹,要求退还2万元彩礼和首饰,给我家人带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而后其母不断要求我不带任何婚前物品离开现居住的房屋,让我身心都受到及大的伤害。面对这样的离婚,我不知道该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自己不再受到伤害。谢谢!

离婚 2008-08-20 13: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流产后6个月之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女方不受此限,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协议离婚,你们已结婚登记,男方的彩礼可不予退还,如继续骚扰,建议报警处理。
  • 你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有权分配婚后共有财产.
  • 在逆流产后的六个月内,你丈夫无权提出离婚,如果你同意离婚是可以的,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彩礼不予退还。
  • 首先,在你流产后六个月内,你丈夫不得起诉离婚,当然如果协议离婚你同意的也可以离,这种情况彩礼不会支持返还,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婚后取得的都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依法分割.
  • 如果离婚,如无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平均分割。你们的情况彩礼一般不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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