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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在老家的红砖厂里面开推土机的,工作已有五六年了,在2014年3月31日上午九点钟左右,也就是在上班的时间里突发了脑梗塞而住进医院,因为治疗不理想,从县级市的医院转进了地级市里的医院,前后住院时间供22天。除开了农保报销的医药费(不计家人的误工费和生活费),前后共用了三万多的医药费,请问我父亲的这个算不算工伤,(他平时的血压是正常偏高点83/89--140/155左右)。假如这个算工伤的话那我父亲的企业是不是得承担我父亲的全部医药费?假如是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怕他们有钱有势会用钱买通关系而不让劳动局处理!请各位律师们给我指条明路吧!

其他 2014-05-19 13: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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