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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与该企业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能否吸收合并,程序?

离婚 2019-11-21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1~50名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   公司设立必经程序有哪些,  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前就具有合法性、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股东缴纳出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四)登记并获得相关证照。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即告成立。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有限公司设立的必须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发起人认购股份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认购采用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认股数、应交股款金额、出资方式,由认股人填写、签章。认购书一经填妥并签署,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发起人缴清股款  发起人在认购股份后,如规定其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估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送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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