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细内容:我从1993年-2004年在江西共青城鸭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有进厂时的合同押金发票2000元,当中每年都签合同。2004年以后离开了。现在工厂改制,理论上这当中工作的11年应帮我买养老保险,我交我个人每年的8%。从1995年开始-2004年应交4269元(其中每年的8%都不一样)。但是工厂却让我按2013年的8%标准1682元,交1993-2004年11年垒交18500元。实际上当地是从1995年开始交养老保险,但共青城改制办却让我从1993年开始交。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4-05-20 16: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九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