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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劳动合同是工程师,但是公司私自更改为生产助理,我提出离职可以不赔违约金吗?(之前因为培训签过协议,三年内离职要赔违约金)

其他 2014-10-19 00:4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变更工作岗位,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2、就此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如果单位不支付,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同样应当承担责任。这个违约责任是双反均有的,佣人单位应当依照合同,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并按时发放工资等,而劳动者应当按时完成工作,不违反金业禁止等条款。
  • 1、对方属于公司,其行为属于用工,不能用劳务合同隐藏实质的法律关系,你们的法律关系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关系。2、这种说法不会,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解决。3、公司的培训属于普通培训行为,不是针对某个学员进行的专项培训,公司应该支付培训费,你们在离职时无须支付违约金。4、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学院依法获得证书的权利,是无效的。5、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你们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们一个月的工资。
  •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不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以下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诉讼解决。。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擅自变更你的工作职位属于违约行为,但是这不属于法定解除的情形,你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公司变更违约行为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仲裁机构裁定解除,那么你就不用支付培训费。
  • 用人单位违法,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约金。
  • 是否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培训的性质及单位是否支付过费用确定,赔偿的数额要根据未履行的期限折算。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违法。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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