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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在工地上打工的农民工!在这个月5月16日下午在外架上、由于架管松动!我从架上摔下,小腿骨折!医生打石膏要一个半月不能活动!需休息三个月、请问..应向老板该如何赔付!赔付有哪些!一次赔付.老板该赔付多少?请帮帮我吧!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4-05-21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上的工伤一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根据其结果向用人单位索赔。工伤的赔偿是需要结合伤残等级以及个人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的
  • 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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