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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辞职申请是5月5号,按常理我应该是6月5号可以离职,但我现在就想休假到离职,手上有41天假没休,工作交接清单也列好了,但是不符合他们所谓的交接的要求,因为他们需要的是培训到接班人会做为止。否则不答应我休假到离职日。但我认为专业培训不是我的义务,请问我可以拒绝吗?我可不可以提前离职?因为我还有41天的加班尚未安排调休!

其他 2014-05-22 09: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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