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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3月27日参加 IT人才培训机构一个专题讲座。在讲座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断向我推荐他们的套餐课程并告之是活动优惠到月底结束名额有限。介于当时没有带钱,我于第二日下去去该公司缴款报名。当时只签了一个入学报名表和学院管理制度,其中明确有退款原则并有对方公司公章与我的签名。最后对方开出收据。可是在我30日要求退款时,对方以是优惠活动拒绝退款,并说在其网站已有说明。 请问签订的内容是否具有合同效力?在未享受课程前我是否能要求退款?

其他 2010-04-02 09: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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