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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从我这里借走50万,把他价值100万的房产做他项权证作抵押给我(房屋他项权证是我的名字),到期了对方不还我钱,我可以处置他的房产吗?如果能,那卖出来的百八十万归谁分配,都需要走什么手续,流程呢?我能拿回我借出去的50万吗?先谢谢专家,希望能得到权威的答案!

金融 2014-05-23 09: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判决,申请法院拍卖房产,偿还您的借款。多余的款项归还对方。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建议及时通过法院来维权。
  • 依据协议,没有规定可以起诉
  • 可以与对方协商拍卖、变卖或者折价。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抵押权。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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